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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3-12-29 12:41     

  神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神池县委、神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神池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神发〔2019〕8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神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对外加挂县政府外事办公室、县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  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外事办公室),县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县政府外事办公室承担。 

  第四条  神池县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办公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县政府工作报告及其它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报批、编印和分发工作。 

  (三)办理中央、国务院、省、市来文,负责县政府机要、保密及机要文件、内部资料的收发、传阅、归档和销毁工作。 

  (四)办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县政府的请示(报告),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政府工作部门间有争议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督促检查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的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县政府各项政策、决策,组织有关的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馈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政务信息工作,收集、反馈县内外政务信息,为县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提供服务,及时向省、市报送重要信息,负责与兄弟县(市、区)有关方面进行信息交流。 

  (九)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调处理各工作部门和各乡(镇)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处理、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征集人民群众建议和意见。 

  (十)统一刻制、颁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的印章。 

  (十一)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二)负责政府系统的政务接待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同志的其它日常服务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外事和台港澳事务工作,承担县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具体工作。 

  (十四)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县治超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治超大型活动和突发事件的应急行动。 

  (十五)组织协调全县金融工作,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1、将县政府办公室(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的民族宗教事务和侨务方面职责划入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政府办公室不再挂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牌子。 

  2、将县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震灾应急救援职责,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职责划入县应急管理局。 

  3、将县政府办公室的政府法制职责划入县司法局。 

  4、将县政府办公室的政务改革和管理职责划入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5、将县政府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的人防职责、县地震局承担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职能划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政府办公室不再挂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6、增加台港澳事务工作职责,以及承担县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神池县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县政府会议准备、信息、接待、信访、印章颁发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2、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调处理各工作部门和各乡(镇)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处理、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征集人民群众建议和意见。 

  3、负责政府系统的政务接待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同志的其它日常服务工作。 

  编制2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 

  (二)资料室 

  1、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县政府工作报告及其它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报批、编印和分发工作。同时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政务改革协调等各项工作。 

  2、办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县政府的请示(报告),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3、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政府工作部门间有争议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4、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县政府各项政策、决策,组织有关的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馈情况,提出建议。 

  编制2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 

  (三)信息股 

  负责收集、反馈县内外政务信息及各类政务资料,主动为县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提供服务,及时向省、市报送重要信息,积极与兄弟县(市、区)有关方面进行信息交流。 

  编制2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 

  (四)机要室 

  负责办理中央、国务院、省、市来文,负责县政府机要、保密及机要文件、内部资料的收发、传阅、归档和销毁工作。 

  编制2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 

  (五)会议股 

  负责做好县政府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和县政府领导同志召集的其他会议的会务工作。 

  编制1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 

  (六)督查室(外事办公室) 

  1、负责对县政府的各项决策、会议议定事项、领导重要批示、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2、负责全县外事和台港澳事务工作,承担县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具体工作。 

  3、负责督促落实政府各项民生事务。 

  编制2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 

  第六条  神池县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17名(含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编制1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科级领导职数1正4副。 

  第七条  神池县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由中共神池县委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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