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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池县关于制订《切实减轻中小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相关情况说明

 时间:2021-05-12 15:32      来源:神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解读:     

  《神池县切实减轻中小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草案),现面向社会发布。切实减轻中小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简称双减),坚持“五育”并举,切实减轻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按照“全面落实,突出重点,务实有效”的原则,遵循中小学教育教学规律,结合实际,决定在全开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专项行动,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公布如下。 

  一、出台背景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尊重青少年成长规律,坚持标本兼治、内外监管、综合施策,认真梳理造成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深层次原因,从校内校外两方面着力,强化家校合作,坚持标本兼治、各部门协作治理。通过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强教育管理服务,科学监管校外培训机构,引导中小学校、广大家长尊重教育规律、转变育人观念,持续优化中小学生受教育环境,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回归素质教育本质,让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国家总体教育方略,制定《神池县切实减轻中小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政策解读的主要内容 

  当前学校、社会和家长存在不少违背教育规律育人现象,本着“防患于未然”的原则,为加强“双减”重点工作专项治理,针对可能存在的问题特进行政策解读。 

  (一)开展校内办学行为规范治理 

  ——规范课程开设。 

  针对现象: 

  个别中小学学校教师对课标把握不到位,存在“超纲教学”现象。 

  ●政策解读: 

  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有关课程设置要求,开齐课程上足课时。必须坚持“零起点”教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严禁“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学校每学期初必须公开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全程接受监督。 

  ——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 

  针对现象: 

  目前个别教师给一二年级小学布置有家庭书面作业,落实国家“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的要求落实不到位。有些年级家庭作业存在难度大的问题,超过学生认知能力,比如让低年级学生参加问卷调查,写心得体会等。 

  ●政策解读: 

  新政规范了中小学生作业管理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学生作业类型要多样化,学生每天要有适度的体育锻炼作业和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作业,各中小学校每月至少布置一次要求学生与家长共同完成的亲子活动作业,如欣赏文艺演出、踏青、参加体育活动、劳动等,鼓励中小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学校平时课业作业由年级组统筹作业总量,采取“基础作业+弹性作业”模式分层分类布置作业,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作业难度不得超过课标要求、不得超出学生认知水平和能力水平。 

  在此基础上,按要求控制书面作业总量。 

  小学实行“每周一日无作业”制度。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布置课外阅读、口语交际、探究活动、手工制作等阅读、实践体验类作业。 

  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高中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免试招生。 

  针对现象: 

  目前个别民办学校不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招生文件进行招生,不严格招生程序,不按要求招生。 

  ●政策解读: 

  我县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招生,严禁所有小学、初中通过考试、面试、面谈、考查等任何方式或擅自附加条件招生。 

  ——严格规范日常考试。 

  针对现象: 

  针对当前学生考试次数多,单纯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对学校、校长和教师排名排队和奖惩。 

  ●政策解读: 

  按照山西省教育厅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十二条规定”,严格规范考试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公开学生考试成绩,不得依据考试成绩对学生、班级或教师排名排队奖惩。严格高考信息管理,除考生和招生学校外,不再向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提供考生报名考试成绩等信息。严禁单纯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对学校、校长和教师排名排队和奖惩。 

  ——加强体育锻炼及劳动实践。 

  针对现象: 

  目前,不少中小学生除学校体育课外,很少参加户外有益的体质锻炼;对社会公益活动参加也少,“两耳不闻窗外事”的现象较为普遍。 

  ●政策解读: 

  中小学学生要有适度的体育锻炼和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作业。每月学生与家长共同完成一次亲子活动作业,如欣赏文艺演出、踏青、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 

  ——保障学生睡眠。 

  针对现象: 

  目前不少中小学生,因作业量过大,严重影响了学生的睡眠,对学生健康成长埋下了隐患。 

  ●政策解读: 

  积极倡导学生身心健康优先于学业成绩的观念,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高中生不少于8小时。学校、家庭及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确保中小学生睡眠时间充足。 

  ——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针对现象: 

  针对目前网上发布仍有学校存在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个别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或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现象。 

  ●政策解读: 

  教师不得以责令学生停课、转学、退学等方式剥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更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不得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无论是否取酬)。严禁教师“上课不讲、课后讲”。 

  严禁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拉生源。所有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逼迫学生参加校外辅导培训;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校外培训机构作宣传。 

  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 

  ——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 

  针对现象: 

  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不规范无证校外培训机构悄然而生现象,一方面存在安全隐患,另一方面超范围开展经营(业务)、不按照备案组织招生培训、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严重影响广大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 

  ●政策解读: 

  全面纳入监管范围。全县所有面向普通中小学生开展辅导培训的校外机构,均纳入监管范围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统计摸底工作,全面摸清工作底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办整改,否则取消办学资格。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 也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或者虽然取得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但尚未办理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符合条件的,一律指导督促其办理相关证照不符合条件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对拒不办理证照的要依法取缔。 

  严格规范培训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必须遵循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监督下开展辅导和培训。从2021年4月开始停止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止开展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 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要严格按照备案的内容组织培训辅导,接受监督管理。严禁校外机构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各种等级考试及竞赛。 

  健全完善监管体制。教育部门要同各有关部门建立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部署监管,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监管行动。加强寒暑假、节假日等关键时间节点的监管。对超范围开展经营(业务)、不按照备案组织招生培训、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和《黑名单》制度,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各种信息公开方式定期向社会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黑名单》。县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设立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建立监督举报工作台账,对社会监督举报进行查核、登记、处理、跟踪。 

  扎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扎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针对现象: 

  针对学校课后托管服务内容单一现象。课后托管服务机制不够健全,需进一步完善。 

  ●政策解读: 

  科学确定服务内容。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外教育规律,尊重家长和学生意愿,上学日放学后组织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社团活动等,小学生要在课后托管期间内基本完成当日书面作业,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教师不得利用课后托管服务时间讲授新课,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创新课后服务形式。积极探索可以尝试通过组织志愿者、购买社会资源参与等多种形式开展课后服务。严禁通过购买课后服务方式变相开展学科知识培训。 

  完善课后服务机制。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参与本校托管服务并取得相应报酬,中小学校校内托管服务经费要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开展托管服务所需人员费用,以奖励性绩效工资形式发放。 

  加强家长教育引导 

  ——加强家长教育引导 

  针对现象: 

  针对当前教育问题,育人似乎单纯成为学校的事情,家长委员会制度不能很好发挥其作用;家长教育滞后,许多家长无视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正确的成才观难以形成。 

  ●政策解读: 

  加强家校沟通。发挥学校的主导作用,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每学期召开1-2次家长会,围绕学生学业、思想等状况进行家校沟通,共同研究提出学生学业指导和教育引导建议。建立健全全员育人导师制,育人导师对本人负责的学生每学年要进行1 次家访,条件不具备的要与家长单独进行1次家校合作育人面谈。 

  加强家长教育。分析家庭教育、家长成才观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放矢,加强教育引导。加强家长学校建设,学校每年至少为家长提供1次4课时的免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2次普惠性公益咨询服务,重点宣传普及教育知识,引导家长尊重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形成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校外辅导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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