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山西省数字政府建设规划(2023-2025年)》(晋政办发〔2023〕82号),加快推进我市数字政府建设,结合实际,制定《忻州市贯彻落实山西省数字政府建设规划(2023-2025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更好贯彻落实文件要求,现对《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山西省数字政府建设规划(2023-2025年)》(晋政办发〔2023〕82号)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结合我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实际,立足于提升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的规范化、合理化,着眼于提高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强化各部门自身建设,制定我市《实施意见》。 

  二、建设目标 

  到2025年底,数字政府建设标准规范、基础支撑、数据资源、应用支撑、人才培养等体系更加完善。在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上取得突破。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协调发展,100%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市无差别受理和同标准办理,跨地域、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跨系统的社会协同治理格局基本形成。协同联动、集约高效的协同办公水平大幅提升,政务数据开发利用场景进一步丰富,数据开放水平大幅提升。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生态环境数字化取得重要进展,充分发挥数字政府建设的引领作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任务 

  聚焦深化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建设、健全完善数字基础底座两大方面,通过深化数字化经济运行监测体系、智慧协同数字化市场监管体系、共建共治的数字化社会治理体系、普惠便捷的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绿色智能的数字化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搭建协同高效的数字化机关运行体系、完善数字政府基础设施体系等7个体系工作,充分发挥数字政府建设的引领作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落实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