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维护三晋人民身体健康和正常社会秩序,4月17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出提示:
  1 持续履行公民责任和义务
  请公众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非必要不出省,减少跨市流动,停止聚集性活动,持续做好个人防护。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隐瞒接触史,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风险,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专家提示,疫情信息以官方通报为准,不信谣、不传谣。
  2 持续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公众要持续做好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头痛、咽痛、流鼻涕、味(嗅)觉减退、腹泻、乏力等症状,尤其是与来自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和物品有接触史的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后,立即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并主动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 持续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