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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急提醒

 时间:2021-10-11 17:00      来源:忻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报,10月3日,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在三天1次常规核酸检测中,发现2人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专家诊断均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转运至霍尔果斯市定点医院进行隔离医学观察。为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让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健康、平安、祥和的国庆佳节,忻州市疫情防控办发布紧急提醒:

  一、主动报告登记。9月19日以来,有新疆伊犁州旅居史的入忻返忻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接受社区管理,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管控等防疫措施。

  二、加强个人防护。国庆期间,市民在外要加强自我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选择户外活动,避免到人群聚集、空间密闭、通风较差场所活动。如需要前往各类室内的娱乐、休闲场所,提前预约、有序进入,并减少在密闭场所的逗留时间,同时配合测温、查码、扫码、一米距等防疫规定。

  三、加强症状监测。国庆期间,有外省旅居史者,入忻返忻后要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报告所在社区、单位或居住酒店,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就诊时请做好个人防护,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加强排查管控。各县(市、区)和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对9月19日以来有新疆伊犁州旅居史的入忻返忻人员实施严格排查管控,进行14+3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与其接触者进行7+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严格实行“五包一”责任制)。

 

  忻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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