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13日,我省大部将出现入汛以来最强降水天气过程,过程累积雨量在20—130毫米,局地可达200毫米以上。7月11日10时30分,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暴雨Ⅳ级应急响应。
  短时强降水天气易诱发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积水造成内涝严重。7月11日10时30分,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暴雨Ⅳ级应急响应,要求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暴雨Ⅳ级应急响应状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关注最新天气预报,指导降雨地区相关部门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视情况启动部门应急响应,履行防范暴雨气象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防灾减灾职责,组织灾害防御救援工作。有关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密切关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根据本地实际研判进入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状态。
  7月10日22时,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省级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省防指要求各市防指和省防指有关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汛责任,督促各级防汛包保责任人下沉一线,靠前指导;要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强化应急值守和会商研判,及时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要突出抓好中小河流洪水、山洪、滑坡、泥石流、城市内涝等灾害防范和水库、淤地坝安全度汛;要突出预警“叫应”机制落实,果断提前转移危险区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前置抢险救援力量和物资,尽最大努力减轻灾害损失。响应期间要加强信息报送,发生较大险情或人员伤亡要第一时间报省防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