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政府 忻州市政府 欢迎登录神池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要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神池县贯彻落实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整改任务第24号销号公示情况

 时间:2021-07-12 09:37      来源: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神池分局

    按照忻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未完成整改任务资料的通知》要求,现将《忻州市4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未完成情况统计表》中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整改任务24号销号情况公示: 

  整改任务24号关于“燃煤锅炉淘汰改造”。为有效巩固我县蓝天保卫战成果,全力做好2022年北京冬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扎实有效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县出台了神池县2019年工业企业和在用锅炉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神政办发〔201952)、神池县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神政办字〔2019〕7号)、神池县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政办发〔202045)、神池县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政办发〔202085),2020年我县燃煤锅炉淘汰和改造23台,其中淘汰燃煤锅炉19台、改造生物质锅炉2台、集中供热超低排放改造2台,于2021年7月11日全部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方式,向神池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6日,共5天。 

  受理部门:神池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神池分局办公室) 

  电话:0350-4232039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