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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神池分局关于2021年9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1-09-15 16:17      来源: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神池分局

 

  2021年915日我分局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915日-202192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0-4232039  

  通讯地址:神池县府东街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神池分局  

  邮编:036100  

     

     

发文时间  

文件链接  

神池县殡仪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忻神分局环评函〔2021〕05 

  2021年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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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殡仪馆批复3.pdf
  2、殡仪馆批复1.pdf
  3、殡仪馆批复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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