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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拟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倡议书

 时间:2022-11-27 06:44      来源:神池县文化和旅游局

 

社会各界:

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建筑体量大,是我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为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到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工作中来,推动我县文物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文物督发〔2022〕14号)和《山西省文物局<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文明守望工程”现状与需求,现筛选出2处文物建筑予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分别是:悬空寺石窟圆明观

悬空寺石窟位于神池县烈堡乡烈堡村西北约2500米处。始建年代不详,据碑文记载,凿于明天顺四年(1460)成化十三年(1477)重修。现存6窟,东西长100平米、南北宽80平米,占地8000平方米。座北朝南。6窟并排而列,最大窟高8米、宽4米,深70米,最小窟高6.5米、宽3米,深1米。窟内佛像均无存,建筑均已坍毁。现有明代“烈石峰辘轳悬空寺记”残碑1通,清代“悬空寺碑记”3通。2007年6月忻州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圆明观位于神池县龙泉镇丁家梁村北200米处。坐西向东,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据神池县志记载“清康熙十七年(1678年)由妙常道人募集创建。道光四年(1824年)重修”,现存建筑为二进院落布局,中轴线有山门,真武殿,正殿,后殿,东西配殿共6栋21间,均为硬山顶,灰色板瓦盖顶。圆明观西北角处是圆明观塔。1987年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22年5月忻州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圆明观塔位于神池县龙泉镇丁家梁村,圆明观的西北角。塔为密檐式砖塔,塔基平面是八角形。条石砌筑,塔身为砖砌,共6层,通高约17米。塔身一层内券空。塔门上饰砖雕仿木构垂花门,三踩单昂斗拱(每层16朵)。门楣上砖雕“阿弥陀佛”四字。八角塔每面砖雕有八卦图案。塔身2-6层每面面辟券窗。据神池县志记载,圆明观塔建于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

望有志于弘扬传统文化的社会力量,通过社会公益基金、全额出资、与政府合作等多种方式,利用文物建筑开设博物馆、艺术馆等公共文化场所,也可利用文物建筑开办旅游休闲服务场所。通过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展示、参观旅游、传统技艺传承、文创产品开发等经营服务,满足广大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县域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弘扬作出积极贡献。

联系单位:神池县文物局    

人:张        

联系方式:13633503867

                          神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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