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政府 忻州市政府 欢迎登录神池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要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神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2-12-12 10:43      来源:神池县司法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局、办、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的决定》(晋政发[2022]22号)和中共忻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乡镇(街道)执法事项清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各乡镇地域实际、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等实际,并征求各乡镇和县直执法部门意见建议,形成《神池县乡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赋予乡镇人民政府部分行政执法事项,为推进工作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共涉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住房和建乡建设、农业农村、文化市场应急管理草、消防救援、卫生健康等领域基层管理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由县级赋权行政执法部门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明确承接事项、职责边界等内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得就赋权事项再行委托。

 三、切实加强乡镇执法能力建设。要进一步健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切实提升乡镇执法人员的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对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各乡镇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检查和处罚行为,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人员应当具有综合行政执法资格,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

四、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以及社会影响大的案件,乡镇(街道)需要县级赋权行政执法部门协助或开展联合执法的,县级赋权行政执法部门应当积极派员参与,进行协助执法、联合执法。

、县人民政府将定期组织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对具体赋权清单进行适当调整。同时,加强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协调配合机制,完善评议、考核制度。

 

 

 

 

 

神池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日

  

附件:
  1、神池县龙泉镇人民政府执法事项清单.docx
  2、神池县八角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docx
  3、神池县大严备乡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清单.docx
  4、神池县东湖乡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清单.docx
  5、神池县贺职乡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清单.docx
  6、神池县烈堡乡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清单.docx
  7、神池县义井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docx
  8、神池县长畛乡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清单.docx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