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池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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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7日,我局对朱家川河神池段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13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法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认为本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0-8611425
通讯地址:神池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邮 编:036199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内容 |
1 |
关于朱家川河神池段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
神审管环批函[2023]2号 |
见附件 |
附件:
1、朱家川河环评批复.docx